政务服务热线 12345

当前位置: 首页>服务>市场监管>市场主体登记(备案)
重要提示:下列《企业登记(备案)》、《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指南仅适用于在非自贸区域内和2022年5月1日之前在自贸区域内申请新设市场主体及其以后的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业务使用。2022年5月1日以后申请在自贸区域内新设市场主体及其以后的变更、注销登记业务参见“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确认登记”指南模块。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