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现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服务型制造培育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企业类。主要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2.平台类。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二、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申报主体应是独立法人,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内(2023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未列入我市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鼓励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尤其是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并申报市级培育。
(二)专项条件
1.企业类。申报主体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品牌管理、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其模式应具有复制推广价值,对推进发展服务型制造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服务对营收和利润增长贡献显著,原则上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20%以上。
2.平台类。分为共享制造类和其他类。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
申报共享制造类的平台,应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分散化、多样化制造资源,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有效提升相关行业、区域制造资源的集聚和共享水平。
申报其他类的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三、申报说明
1.自主填报。以自愿申报原则,申报主体填写《天津市服务型制造培育申请书》(附件1),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保税区工信局。申报主体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2.材料报送。请意向申报并符合条件企业于11月14日(周五)17:00前,将“服务型制造申报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含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加盖公章,一并报送保税区工信局;可编辑电子版WORD、电子版PDF扫描件发送邮箱。
报送地址: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二南路与黄浦江道交口临港商务大厦A座6楼工信局中小企业科(综合科)。
3.结果公布。市工信局汇总申报材料后,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随机抽取专家,组织专家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细化指标体系对企业申报及审核材料进行专家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在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纳入我市服务型制造培育资源库。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服务型制造,提升企业竞争力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工信部联政法〔2025〕20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业发展重要方向,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是提升产品附加值和企业竞争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
严格审核把关,鼓励技术、模式创新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两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工作中,相关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且我局未推荐任何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此项工作。
鼓励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模式创新,对在融合需求感知、集成研发设计、协同交付部署、智能运营监测管理等共性技术,或者在共享制造、个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供应链管理、远程运维、产品服务集成等服务型制造典型模式上有创新升级的企业,优先推荐。
附件:1.天津市服务型制造培育申请书
2.——区2025年市级服务型制造培育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中小企业科(综合科)李程 13672164368;王帅 15102289177 电子邮箱:licheng@adm.tjftz.gov.cn wangshuai@adm.tjftz.gov.cn)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