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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征集通知】关于开展2026年天津市创新联合体组建预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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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构建关键核心技术体系化攻关新模式,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筹备做好2026年度创新联合体组建的组织工作,现开展2026年天津市创新联合体组建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创新联合体是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发挥政府作为重大创新组织者的作用,以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攻克具有先发优势的关键技术和引领未来发展的基础前沿技术为目标,以重大科技任务为牵引,以市场机制为纽带,由战略科技力量发挥牵头主导和引领支撑作用,整合有优势的高校院所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共同组建的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合作组织。

    二、主要任务

    创新联合体应重点聚焦以下任务:

    (一)联合推动重点领域技术攻关。融入我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凝练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向,承担国家和我市重大科技项目,建立常态化高效研发攻关机制,带动核心技术迭代创新,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

    (二)联合搭建重大创新平台。融入我市科技创新高地建设,鼓励共同培育打造全国重点实验室,共同出资联合成立法人实体,建设新兴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

    (三)联合推进成果转移转化。融入我市“两创融合”工作大局,畅通校企高效高频“握手”通道,强化创新联合体内成员单位协同互动,共同培育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公共技术服务,以及小试中试、概念验证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鼓励龙头企业提供技术应用场景,推动重大科技成果示范应用与产业化。

    (四)联合集聚高层次科技人才。融入我市创新人才培养高地建设,依托重大科技任务,引育一批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顶尖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等。鼓励加大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推动创新联合体内高校院所人才向企业流动。

    (五)联合推动跨区域科技合作。融入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鼓励创新联合体扩大“朋友圈”,与京冀优质创新资源开展技术联合攻关、应用场景联建,推动天津创新资源、创新平台、创新活动、创新成果转化、创新服务纳入首都科创服务半径,提升区域辐射带动能力。

    三、组建条件

    组建创新联合体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目标任务明确。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链及重大创新需求,明确重大科学问题与技术攻关方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二)牵头单位明确。由创新能力突出、行业影响力强的在津龙头企业等优质创新主体牵头,具备集聚产业链上下游及高校院所资源的能力。牵头单位应充分发挥其创新基础和主业优势,原则上最多可牵头组建一个创新联合体。

    (三)参与单位明确。参与单位总数不少于6家,企业占比不低于50%,鼓励京冀单位参与。企业应为产业链中具备研发能力的骨干企业,高校院所应在相关领域具有优势地位。原则上同一主体参与联合体不超过两个(高校以学院为单位)。

    (四)资源优势明确。联合体应具备显著的行业综合创新优势及产业链代表性。成员单位间应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标准制定等方面具有合作基础,达成联合意愿。鼓励依托楼宇、园区等载体引聚上下游企业,构建产业创新“微生态”。

    (五)组织架构明确。成员单位须共同签署组建协议,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分工、组织机构、运行决策、各方权责、成果归属、收益分配及违约责任等。

    (六)运行机制明确。应设立决策、咨询、执行等机构,建立健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实行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技术总师“双重”负责制,技术总师由领域内学术成就突出、熟悉产业、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战略科学家或高层次人才担任。

    按照上述条件要求,请有组建意向的单位于4月23日前,填写完成《2026年天津市创新联合体组建预征集申请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反馈至bsqkjjkjj@163.com 。

    特别说明:本次预征集仅作为申报信息摸底,未填报反馈信息的不影响后续正式申报。

    联系人:保税区科技局  马骉

    联系电话:18622201092

    市科技局创新体系处 段志刚,宗建新;

    联系电话:022-63082317,022-63082320


    附件:2026年天津市创新联合体组建预征集申请表

     

    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创新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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