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天津港保税区标杆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经申报受理、专家评审等程序,根据评审结果现对拟认定的天津港保税区标杆孵化器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明示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理由,并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请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请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能打印)和有效联系电话,我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保税区科技局
联系方式:侯麟飞 24896121
附件:2024年天津港保税区标杆孵化器拟认定名单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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