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天津市、滨海新区关于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部署要求,天津港保税区立足区域科技创新生态建设需要,面向天津港保税区“4+2+3”现代化产业体系,拟通过引育建设一批概念验证服务平台,提升科技成果项目化成熟度,补齐创新链从“0—1”的“0.9”环节,推动科技创新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公开征集天津港保税区概念验证服务平台,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概念验证服务平台作为加速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的新型载体平台,主要为技术成熟度在P4级及以下的科技成果项目,提供科技成果价值评估、原理或技术可行性研究、商业价值评估以及性能测试(相关环境部件仿真测试、真实环境测试)、工程样机生产、小批量生产(创新药领域三期临床)等验证服务,促进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周期、降低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概念验证服务平台原则上聚焦于天津港保税区海洋经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领域。
(一)建设要求
1.建设主体要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概念验证服务机制,能够营造概念验证生态系统,加速挖掘和释放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价值,缩短创新周期。
(1)概念验证服务平台申建单位应为在天津港保税区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
(2)概念验证服务平台申建单位承诺半年内能够在天津港保税区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机构;
(3)基础研究能力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拥有可用于开展概念验证服务的场地及配套设施,具有稳定的概念验证项目来源,拥有一支专门的概念验证服务团队,建立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等专家组成的概念验证服务顾问专家团队。
3.围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方向,具有聚焦某一产业领域行业背景和业务基础。
4.聚焦概念验证的核心功能,可面向社会提供概念验证项目遴选识别、价值分析、验证评估以及投融资、创业孵化等服务。
(二)认定条件
1.符合概念验证服务平台的建设要求。
2.申建单位应当具备相对固定的概念验证专门用房,用房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验证分析用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原价不低于500万元,或与具备同等能力的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
3.从事概念验证服务的专业化人才不少于10人,其中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建立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专家组成的概念验证服务顾问专家团队,具备一定学科或产业背景经验的,能够实际参与专家顾问指导验证讨论等工作的顾问专家人数不少于20人。
4.在认定运营周期内,给予概念验证服务平台相应概念验证资金支持(具体支持金额以后续发布政策为准)。
(1)每期运营周期为3年,第一个认定运营周期到期经评估后可继续申请第二期概念验证资金,以此滚动类推。鼓励概念验证服务平台依托单位配比等额的概念验证资金。
(2)概念验证资金主要用于聘任技术经理人、研究成果实验验证分析、商业可行性研究、知识产权申请和推广、产品商业化探讨及投资接洽等服务用途,服务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概念验证资金不得用于房租租赁、场地改造装修等用途。
(3)概念验证项目实施备案制,经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局备案后给予支持。
(4)概念验证服务平台需公示购买的各类服务资源费用明细,鼓励优先购买、使用天津港保税区内服务资源。鼓励探索场景资源、服务资源入股形式对概念验证项目提供服务。
5.具备较强的技术储备基础和技术扩散能力,建立概念验证项目清单,具有概念验证服务的成功经验。到2026年,申建单位累计入库项目数量不少于 30个;年验证服务项目不少于10个,其中无隶属或关联的验证项目不少于5个。
6.到2026年,科技成果实现产品化的项目不少于15项,且在天津港保税区落地转化(公司化、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临床批件申报等)项目不少于10个。天津港保税区将对落地项目另行给予支持奖励。
二、申请程序
(一)自主申报
概念验证服务平台申建单位向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详见附件1)、《天津港保税区概念验证服务平台申报书》(详见附件2)。
(二)材料审核
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局对申请单位运营状态、信用等情况以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三)组织评审
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申请单位应分别从项目来源、核心团队、仪器平台、验证机制、发展规划、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介绍。必要时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局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考察。
(四)公告发文
根据评审情况,择优提出天津港保税区概念验证服务平台拟创建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局发文公布;有异议的,由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局进行核实处理。
三、征集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天津港保税区概念验证服务平台申报书》,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征集、报送即日起开始,截止时间为2023 年 10月31日(周二)下午5:00。
报送邮箱:keji@adm.tjftz.gov.cn
联系人: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局郭启玄13752046323;李琳 18202286007
附件: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
2、天津港保税区概念验证服务平台申报书
附件下载:请详见下方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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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党建工作部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主管部门,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务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