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持续实施“技能护航”行动,聚焦职工技能素质和创新能力提升,推动“万众创新”活动,助力保税区高质量发展,天津港保税区总工会拟开展2024年鼓励职工创新工作,内容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工会关系隶属于天津港保税区总工会的基层工会。
二、统计周期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申报条件
1.常态化开展技能提升活动。能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竞赛方案完备,竞赛内容聚焦企业提质增效的关键环节,职工参与率高、开展效果好。
2.规范化建设创新活动阵地。创新工作室能够按照“有场所”“有团队”“有制度”“有经费”“有目标”的标准进行创建,以知识技能拔尖的职工,包括但不限于一线工人、专业技术人员、劳动模范、工匠为领衔人,以在技术、业务、管理、科研等方面有专长,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工作经验和创新能力的职工为团队,积极围绕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队伍,增强核心竞争力。
3.长效化鼓励职工参与创新。持续开展“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活动,组织动员职工立足岗位开展技术创新,创新成果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五小”创新先进个人具有自主发明成果或带头研发成果。
四、奖励办法
区总工会对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培育及创建创新工作室、组织“五小”创新活动的基层工会,按照不超过上年度申报工会经费在天津港保税区总工会经费留成的10%—12%进行专项资金扶持。
五、申报要求
1.各基层工会需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要求上报《天津港保税区鼓励职工创新资金申报表》(附件1),对于活动开展过程中清晰度高、拍摄效果好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可一并予以上报,区总工会按照通知要求,对基层工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专项资金扶持。
2.对上一年度已申报天津港保税区鼓励职工创新并获得鼓励资金的基层工会,需按照2023年天津港保税区鼓励职工创新资金拨付名单(附件2)编写天津港保税区鼓励职工创新资金使用自查情况(附件3),本年度原则不再就同一事项进行重复申报。
3.对申报企业已获专精特新、“瞪羚”“雏鹰”“独角兽”、天津港保税区2023年度百强企业等称号,申报同时需一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进行佐证。
六、申报方式
各基层工会于2024年9月15日前上报《天津港保税区鼓励职工创新资金申报表》、天津港保税区鼓励职工创新资金使用自查情况、照片、视频等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工会章进行报送,逾期不报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 刘器宇84907232 张雪84906160
电子邮箱:zhangxue@adm.tjftz.gov.cn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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