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天津港保税区群团工作部发布助力“十项行动”第一举措,实施“区域护航”品牌行动,出台了《天津港保税区基层工会助力企业和谐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现就助力企业和谐发展鼓励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工会关系隶属于保税区的基层工会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在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结合企业实际,推行能级工资集体协商,通过协商设立“新八级工”的技能津贴、师带徒补贴等技能工资体系,协商制定职工技术创新、技能竞赛获奖等激励办法,实现技高者多得、创新者重奖。
2.有完善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多种形式的厂务公开,公司制企业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有明确具体的工作规范、操作流程等标准,形成目标明确、制度健全、责任落实、措施有力、监督到位的长效工作机制。
3.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化解矛盾。
4.正常缴纳工会经费。
5.有效期内正常生产经营且通过劳动关系工作情况审查的区级及以上和谐企业。
三、鼓励标准
区总工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区级及以上和谐企业所属工会给予鼓励金支持。一次性给予国家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所属工会5000元鼓励金,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所属工会3000元鼓励金,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所属工会2000元鼓励金。有效期内同级别的和谐企业所属工会不重复给予鼓励金。
鼓励金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提高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增强人文关爱等助力企业和谐发展各项工作。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基层工会于10月15日前将《天津港保税区基层工会助力企业和谐发展鼓励金申报表》、工会开户许可证等材料报送至区总工会;
2.经区总工会相关会议研究后,符合申报条件拟给予拨付鼓励金的基层工会,需提交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联系人:刘霁 崔会华;
联系电话:84906111 84857668;
电子邮箱:liuj@adm.tjftz.gov.cn
附件:
1.天津港保税区基层工会助力企业和谐发展鼓励金申报表
2.申报材料清单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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