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港保税区关于支持海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天津港保税区关于支持海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于2026年7月28日由天津港保税区印发,现就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背景情况
坚持贯彻落实国家“向海图强”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实2025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持续推进保税区海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发展海洋经济。立足国家级海洋经济示范区的功能定位,为更好地激活海洋经济这一高质量发展“蓝色引擎”,促进国家级海工装备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保税区在“1+N”的产业支持政策体系下研究制定了《政策措施》,以更好地支持区域海洋经济产业发展。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主要从三个方面,提出10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落实海洋强国国家战略。《政策措施》从提升重点领域安全能力、提升海洋装备产业基础能力、促进海洋装备产业基础高端化、促进海洋装备产业产能效率提升等4个方面对经认定的新建项目给予支持,鼓励船舶海工产业提质升级,助力三大造船基地能力提升。一方面是通过对船舶海工装备领域新建项目申请国家“两重”政策支持资金进行相应匹配支持。另一方面是通过对新购地建设的船舶海工领域项目所需舾装码头、干船坞、门式起重机系统等关键生产设施,参照相应国家标准及行业设计规范,按照不同建设与规格等级分梯度给予支持。
(二)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从推进高端化智能化发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贷款贴息等3个方面对经认定的新建项目给予支持,鼓励海洋经济产业企业提质增效。一是支持企业新建数智化能力成熟度水平、人工智能应用比例等方面达到国家级先进水平的智能工厂与智能装备产线,推进海洋装备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二是从研发费用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支持海洋经济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三是在贷款贴息方面给予支持,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有效实施普惠贷款支持工具,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发展提供特色化、综合化金融服务方案,运用贴息政策支持企业融资。
(三)促进内外循环联动。《政策措施》从落实“国货国运、国船国造”国家战略、鼓励保税维修再制造、支持绿色循环再利用等3个方面对经认定的新建项目给予支持,鼓励海洋经济产业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双循环建设。一是通过落实“国货国运、国船国造”国家战略,在消费需求端给予船舶海工装备工业消费券支持,具体按照保税区船舶海工装备工业消费券政策措施执行;二是鼓励保税维修再制造,鼓励利用综保区功能开展船舶海工及配套设备的保税研发、加工、检测、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延伸产业链条,打造船舶海工装备保税维修中心;三是支持绿色循环再利用,在符合环保要求前提下,支持开展海工装备绿色合规拆解与循环再利用领域示范项目,助力打造海工装备弃置与回收利用的国家标准。
三、特色亮点
(一)依托国家对于“两重”领域及“国货国运”两大战略中关于船舶海工方向支持精神,形成重点面向船舶海工方向特色支持措施,并参照我区现有工业消费券政策支持体系,创新船舶海工装备等海洋经济方向工业消费券政策,从需求端对采购船舶及海工装备产品给予消费券补贴,助力环渤海作为三大造船基地之一的造船能力改造与提升。
(二)鉴于海洋产业企业在行业统计类别中跨度较大,覆盖多个行业类别,因此《政策措施》在区域过往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措施的基础上,适当拓展适用行业范围至海洋经济相关的制造业、建筑业及服务业企业,以及科研院所与高校单位,解决过往产业支持政策适用性痛点问题。
四、附则
本《政策措施》由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天津港保税区海洋经济发展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政策措施》各项条款的申请审核与认定工作,由天津港保税区海洋经济发展局负责。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28日
《天津港保税区关于支持海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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