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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蒸汽工业消费券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6-12      来源:保税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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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蒸汽工业消费券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天津港保税区工业消费券管理办法(试行)》、《天津港保税区绿色蒸汽工业消费券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现开展有关申报和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体资格

    供应企业和申领企业的基本资格,依据《实施细则》第四、五条确定。

    二、申报时间

    供应企业本着自愿原则,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实施细则》第五条,向天津港保税区工信局递交申报材料。天津港保税区工信局审核通过后,补充发布供应企业名单。

    申领企业应当是经审核的供应企业的绿色工业蒸汽用户单位。申领企业在每月5日前,按照《实施细则》第六、七条,向天津港保税区工信局申领上一月的绿色蒸汽工业消费券。2025年2-4月的绿色蒸汽工业消费券,可在2025年6月5日前集中申领。

    三、核销时间

    供应企业收取申领企业绿色蒸汽工业消费券并实际抵减并结算费用后,可按照《实施细则》第十条,向天津港保税区工信局申请核销。

    四、其他

    绿色蒸汽工业消费券的管理,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二、十三条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可咨询天津港保税区工信局。


    附件:《天津港保税区绿色蒸汽工业消费券实施细则》


    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6日        

    (联系人:吴明峰;联系电话:151-2266-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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