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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零碳工厂】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滨海新区零碳工厂申报工作 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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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相关企业:

       按照《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滨海新区2025年度零碳工厂的通知》和《滨海新区零碳工厂创建方案(试行)》(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滨海新区零碳工厂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注册地在天津港保税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或负责人的工业企业。

    二、基本要求

    1.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2.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3.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4.积极开展零碳工厂创建工作,将低碳发展要求和绿色制造理念纳入发展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5.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三、材料提交

    申报企业应参照《滨海新区零碳工厂创建方案(试行)》要求,逐条开展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创建评价表等申报材料,统一编排页码、编制目录。

     请申报企业于2025618日前将纸质材料胶装成册(盖章)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pdf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报送我局。

    报送地址:

    1、临港。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二南路与黄浦江道交口临港商务大厦A6楼工信局(202561817:00前)。

    2、空港。天津港保税区西三道166号管委会A座二楼工信局(202561717:00前)。

    附件:1.滨海新区零碳工厂创建方案(试行)

                        2.零碳工厂申报企业汇总表

     

    (联系人:李程,联系方式:13672164368

    郑慈航,联系方式:1569225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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