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天津港保税区海洋经济发展局申请(天津星扬绿航绿色改装维修船舶项目),根据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船舶工业深化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6〕44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7号)有关要求,以及天津市海洋装备产业联盟关于绿色改装维修船舶项目产能盘活的评审意见,制定了天津星扬绿航科技有限公司(拟建)产能盘活置换方案,现予以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减量置换原则,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6〕97号),经研究,将天津港保税区辖区内原有船舶产能按照1.25:1比例减量置换盘活出120万载重吨产能,用于天津星扬绿航科技有限公司(拟建)绿色改装维修船舶项目。
公示期:2026年7月8日-7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吴明峰;联系电话:151-2266-4188
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8日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