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保税区在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围绕区域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依法治区工作理念,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坚持突出重点、务实高效的工作思路,较好的完成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依法履行法定工作职责
(一)制定实施年度履职计划
坚持依法治区的工作理念,围绕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在保税区年度工作要点中确定全年行政执法重点工作任务,以安监、环保、审批、综合执法等各行政执法部门为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部门年度履职计划,明确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的工作任务和标准,并将履职情况纳入管委会年终考核,确保全年依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主动依法履行法定职权
今年以来,管委会及各部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职权,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效打击行政违法行为,为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31484件,其中行政许可18699件、行政处罚840件、行政确认8727件、其他类别3218件,涉及市场监管、工程建设、人力社保、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等多个行政执法工作领域。
(三)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模式
一是搭建保税区安全环保系统平台。对工贸企业危化品使用存储情况进行及时监控,通过危化品出入库及存量上报系统模块的集成使用,实时监督企业每日上报危化品使用情况,从而实现了对各企业危化品存量及每日出入库情况的在线监控,为安全生产行政检查工作提供了新的工作路径。
二是创新审批质量控制机制。建立和完善审批服务动态统计管理工作机制,发挥效能监控系统和"接办分离"工作模式作用,提升统计分析信息的实效性。完善审批服务受理、审核、批准工作链条,增加后续评价和复核环节,提升审批内控管理。对审结事项,资料及时归档,进入后续评价和复核环节,实现"接、办、评"相分离的闭环管理。
二、积极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工作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核对确认工作。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对保税区行政执法主体基本信息进行了核对与更新。目前,我区具有行政执法工作职权的15个单位已全部完成了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同时,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205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了全面的核对与清理,并及时在执法监督平台中进行了更新。
二是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涉及的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10大类执法权责与市级执法平台系统权责进行了链接、比对和集中梳理,累计汇总不属于我区行政执法部门权责事项520余项,并已全部上报新区。
三是按照新区要求做好执法平台新版本的上线使用工作。邀请新区负责同志到我区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各项衔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组织安监、环保、综合执法等15个部门根据新系统的升级变化,及时调整各类执法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各类数据按时准确上传。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一)开展安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
以实现四大规范(行为规范、依据规范、权力规范、档案规范)、四大保障(力量保障、制度保障、监督保障、装备保障)为建设目标,制定了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方案,制定了《保税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回避制度》,编写了《保税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从岗位职责、队伍建设、执法业务、队内管理、执法监督等多个方面入手,明确各个岗位工作职责,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规范各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起了综合类、程序类、档案管理类、执法监督类、工作职责类等五大类28项制度。
(二)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按照新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总体要求,保税区制定了《保税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工作要求。一是在服务大厅、部门网站、宣传橱窗做好执法信息公示;二是强化执法文书、案卷管理以及执法平台信息录入,着力做好全过程记录工作,三是建立重大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将"三项制度"的任务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一项执法工作之中,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完善工作流程,起到了良好的实际工作效果。
(三)完善区域法律顾问制度
为进一步开展好法制工作,保税区积极开拓思路、创新招法,结合区域实际,不断完善符合区域特点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借助外脑,通过外聘顾问律师,建立管委会常年法律顾问制度,为管委会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严把事前、事中、事后法律审核关。2017年,根据法制工作发展需要,制定了《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目前,保税区公职律师工作已经启动,并已上报新区司法局审核。
2017年,法律顾问参与协议合同、项目论证、规范性文件审核349件次,出具律师意见书260余份,有效防范了行政风险。同时,结合区域法制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拓展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内容和范围,先后协助开展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审理、法律援助、消费纠纷调解、信访咨询等多项具体工作。区域法律顾问制度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显现。
四、有效推动法制政府建设
(一)深化政务公开,营造透明的政务环境
制定了《2017年保税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和规范公开内容,指导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年累计主动公开管委会政务信息540条,接到信息公开申请8件,全部按时答复,未发生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保税区对以管委会名义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管委会各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汇总和集中清理。经过多轮筛查,共有103件规范性文件纳入本次清理范围,其中继续有效的37件,需修改的19件,宣布废止的47件,现已经管委会审定,并对外公布。
严格执行《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范文件草案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行业专业、主管部门、法制机构、律师专业意见等多种方式,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天津港保税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多个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制审核,不断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水平。
(三)以七五普法建设为契机,加大法治政府宣传力度
将法治政府宣传与全区普法工作紧密结合,围绕安全生产月、全国交通安全生产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类宣传节点,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受众达2万余人。同时,在机关深入开展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党的十九大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四)着力做好法律培训教育
一是深入推进法律培训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工委、管委会全体干部参加2017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及考试,取得了参学率100%、参考率100%、合格率%100的良好成绩。
二是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为抓手,开展平台系统专业培训,将平台使用与依法行政有机结合,切实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三是组织处级领导参加新区法院庭审活动,通过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强化法制意识,增进对法律的理解,有效提升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五、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一)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制度
按照《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程序,防范行政风险。2017年,涉及我委行政诉讼案件26件、行政复议案件8件。
(二)完善法制化的决策工作机制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按照《保税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意见》要求,通过工委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形式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保税区管委会工作规则》,通过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运行机制,健全了管委会工作机制,保障行政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三)组织开展案件评查
深化落实执法监督工作,年内对人力社保、交通建设、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等多部门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审查,对照标准仔细梳理筛查,对案卷目录编制、立案登记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制审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通过案件评查工作,不仅提高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质量,同时也有效防范了违法执法风险,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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