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热线 12345

当前位置: 首页>投资>招贤纳才

天津市滨海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公司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总经理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6-08     
  • |
  • |
  •   天津市滨海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滨海产业基金)于2020年2月由天津市政府批复同意设立,力争引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在滨海新区落户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产业集群,推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滨海产业基金分为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三级架构。引导基金由政府出资,规模300亿元。通过现有基金和市场化方式,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多支母基金和子基金,达到1000亿元以上规模。

      为做好滨海产业基金的运营、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天津市滨海新区拟成立天津市滨海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管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采取混合所有制公司模式设立。基管公司主要负责管理引导基金,遴选母基金管理机构,参股母基金管理机构,对母基金进行考核等。现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基管公司总经理1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基管公司总经理1名,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二、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

      (二)资格条件

      选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很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熟悉产业情况;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职业操守、职业信用和个人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同时还要具备以下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或者具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认定基金从业资格条件。

      3.具有6年以上资产管理经验,且累计担任过下列职务3年以上:大型金融机构/中央企业所属二级企业副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省管金融、类金融及其他国有企业内设部室副职或者所属一级企业副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市管金融、类金融及其他国有企业副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副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同类型大型民营企业高管(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复合型专业人才优先,具有多岗位实践经验优先。

      4.具有资本运作、基金管理、投融资等方面成功案例。

      5.年龄不超过50周岁。

      6.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6月30日。

      三、选聘人员任期及薪酬待遇

      (一)任期。选聘人员任期3年,任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参考市场同类可比人员薪酬水平,提供具有一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四、选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评价-考察和背景调查-确定拟聘人选-体检-正式聘任。

      五、报名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6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Binhai-Fund.ciicjob.com

      应聘者请登录报名网页,点击申请应聘职位,使用个人邮箱进行注册,同时上传个人证件和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包括:本人近期证件照、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或护照复印件、干部任免审批表、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竞职报告(重点阐明自身优势、任职努力方向和预期目标,以及负责资产管理工作阶段经历包含投资成功退出经验等)、学历学位证书(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

      报名咨询电话:022-65305353,13212257270,17822188824(工作日时间:8:30-17:00)

      联系人:刘先生、杨女士

      (二)相关说明

      1.应聘者应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本管委会有权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步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应聘者提供准确的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

      3.我们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作他用,恕不退还。公告未尽事宜由管委会负责解释。

      4.基管公司还将陆续开展其他管理职位的选聘,敬请关注。此次未被聘任的优秀人才,将作为公司管理人才储备,有机会参与公司其他管理职位的选聘。

    天津市滨海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滨海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公司(筹)

    2020年6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checktaskdate=1754/1/1 0:00:00&unchecktaskdate=1754/1/1 0:00:00&ssbm=&fromcontentid=&enddate=&oldnodeid=68010200&oldnewid=10142032&oldcontentid=010142032&titleformatstring=False_False_False_&TranslateContentType=Copy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