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提升燃气行业管理水平,加强安全规范用气意识,营造良好的燃气经营秩序,近日,保税区城环局组织《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宣贯培训活动,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区内各燃气公司和主要燃气用户代表等100余人参加活动。
本次培训,城环局邀请了天津城建大学教授、天津市燃气行业协会秘书长玉建军对新《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进行宣贯讲解。玉教授对《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的主要思想、内容变化、适用范围、实施方式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并着重强调了新《条例》的几个显著特点:
一是进一步强化了行政监管,对市区两级燃气主管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
二是正式提出将燃气发展规划纳入相应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明确了规划编制要求;
三是加强对燃气工程建设的监管,明确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的规定;
四是对完善燃气应急保障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五是进一步明确了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不间断供气及遇到突发状况下需停气时应采取的保障措施;
六是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七是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的信用监管,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近年来,保税区的燃气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燃气的普及应用为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保税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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