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准予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申报的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二期工程(二标段)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国办函〔2025〕57号)第十六条有关要求,现公开核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种类及排放量:工程垃圾100吨,拆除垃圾6000吨,装修垃圾1500吨
排放地:东丽区金桥街道金桥工业园吉富路2号增1号厂房
排放期限:
工程垃圾: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拆除垃圾、装修垃圾: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许可有效期内,严格落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等级相应的管控措施。
承运单位:天津市驿和泽土方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日
(联系电话:84906118)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