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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港大沽沙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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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619193

    传  真:022-66619192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四楼行政审批局(300308)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港大沽沙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

    天津临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渤海湾西部的海河入海口下游海域天津港10万吨级大沽沙航道

    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现有大沽沙航道进行维护性疏浚,疏浚面积为311.502公顷,采用耙吸式挖泥船进行施工作业,工程海域现状泥面平均高程-13.5~-14.9米,设计疏浚底高程为-15.0米,疏浚方量为411.22万方(含施工期回淤28.86万方),疏浚物去向为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北区T7区块实施沉降处理和地面平整工作。环保投资165万元,占总投资的0.95%,主要用于施工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恢复等。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海洋生态保护措施,做好生态恢复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统筹做好监测工作。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事故的防范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治工作,强化管理,同时做好与区域应急预案的衔接,统筹做好应急能力保障工作,防止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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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8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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