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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中资环绿色供应链(天津)有限公司资源循环绿色综合分拣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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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4906209

    传 真:022-66619192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四楼行政审批局(300308)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资源循环绿色综合分拣中心项目

    中资环绿色供应链(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空港经济区经三路203号C栋厂房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

    建设资源循环绿色综合分拣中心项目,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回收、储存和初步人工拆解处理,共设置3条拆解线、1条综合破碎分拣线,其中1#拆解线针对废旧办公设备(新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其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2#、3#拆解线分别针对废液晶监视器(新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移动通信手持机(新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综合破碎分拣线对1#拆解线的拆解物塑料和金属进行破碎分拣。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拆解新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120万台(废旧办公设备60万台、废旧液晶监视器50万台、废旧移动通信手持机10万台)、其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9万台,年处理废金属5466.09吨、废旧塑料3409.14吨。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环保投资105万元,占总投资3.28%,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暂存、环境风险防范、排污口规范化等。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1#拆解线、2#拆解线背光模组拆解工位、其他拆解工位产生的废气及3#拆解线拆解工位产生的含尘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新建一套“滤筒除尘器+载硫活性炭”处理;综合破碎分拣线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收集进入一套“旋风分离+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废气最终由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其中,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参照染料尘)。

    未被完全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2.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由厂区废水总排放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张贵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中资环天保绿色循环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对总排口达标负责。

    3.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生产设备等噪声源,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废线路板、废载硫活性炭、除尘灰(含汞)、废弃沾染物(包括含油沾染物、废油墨沾染物等)、废润滑油、废油桶、背光模组(含含汞灯管)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塑料、废金属(废铁、废铜和废铝、废不锈钢等)、废玻璃、废布袋、除尘灰(不含汞)等一般固体废物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电线电缆、废电机、液晶屏、废硒鼓墨盒、LED灯管、废定影部件(静电成像卡盒、充电辊、转印辊、上下定影辊等)交由电子废物专业公司进一步拆解;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6.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7.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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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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