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因天津市有赞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终止办学活动,现申请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天津市有赞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12011670000069B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J7HR42
办学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东路55号悦城广场C5-115/116-2
法定代表人:方瑜
办学范围:美术培训
二、注销原因
因经营不善原因,故申请终止办学。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决议日期:2025年8月30日),决定终止培训业务,并向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申请注销办学许可证。
三、清算及善后处理情况
1. 学员安置:
已将终止办学信息进行公开告知,未完成的培训课程费用已全额退还学员,在册就读学生人数为0。
2. 债权债务清理:
学校教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已足额发放,不存在对外债权债务纠纷,截至2025年9月30日负债总额为0。
剩余财产已按照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处理,所有资产、负债。净资产及其他一切未了事宜由自然人股东方瑜和胡植良负全部责任。
四、注销后声明
1.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天津市有赞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停止一切培训活动。
2. 办学许可证(编号:教民112011670000069B号)自注销批准之日起失效。
3. 公司主体仍合法存续,可依法开展其他经营范围许可内的业务。
五、公示期限及异议方式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2日)。
异议提出:相关债权人、学员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有赞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或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提出。
六、联系方式
申请单位:天津市有赞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瑜
联系电话:18920072208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东路55号悦城广场C5-115/116-2
审批机关: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监督电话:022-84906118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