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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服务 秒懂政务】政务服务热点问答(教育培训篇)

发布日期: 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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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让广大企业群众更高效、便捷地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保税区政务办聚焦高频咨询与办理问题,精心打造“暖心服务 秒懂政务”专栏,助力您足不出户解决疑惑。

    本期专栏精选教育培训”领域高频问题及解答。若您查阅后仍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对应业务窗口咨询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同时,欢迎关注“保政办”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更多高频事项办理指南及最新政务服务动态。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我们将始终坚守初心,持续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为您提供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体验。

    一、教育培训机构的分类?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分为针对6-18岁的青少年和成人培训两种,具体包括以下四个类型:

    1、艺术类(青少年):依据《天津市非学科(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2、体育类(青少年):依据《天津市非学科(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3、科技类(青少年):依据《天津市非学科(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4、成人类培训

    二、法律依据及设立标准?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设立标准: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搜索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的许可--实施非学历文化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的教育机构的许可--筹设、设立”事项,查看指南

    三、对培训机构的地址有要求吗?

    依据设置标准住所要求如下:租赁期不少于2年;场所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为培训场所;依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条文中“儿童活动场所”相关规定,楼层应在1-3层。

    四、既有体育类又有艺术类,可以用一个许可证吗?

    依据设置标准,施行“一点一证”,一个固定且独立使用的场所或培训点只能申办设立一个类型培训机构。且不能与其他类培训机构共同使用。如果既有体育类培训又有艺术类培训,需分开设立两类培训机构。 

    五、开办资金是多少?

    依据设置标准,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需完成实缴。

    六、培训属于前置,还没有营业执照,怎么出资?

    申请人需先在市场局办理公司名称核准,根据名称核准通知书等文件到银行开具临时账户,按照实际举办情况打款出资,由第三方机构出具验资报告。

    七、咨询电话及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022-84906118

    咨询邮箱:sp20230906@163.com

    办理地点:

    空港区域:天津市滨海新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一号厅33号窗口;

    临港区域: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十二南路2336号行政服务大厅9号窗口;

    海港区域: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八路69号行政服务大厅20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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