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区内近期发生的有限空间、高处坠落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化解安全风险、防范遏制事故,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9起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一、天津圣德天工采样技术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3年2月20日,执法人员在对天津圣德天工采样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电焊工王某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经核实王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天津华派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3年3月1日,执法人员在天津华派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电焊工王某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经核实王文兴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北斗(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案
2023年3月4日,执法人员在对北斗(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袋装货物与墙、柱贴临存放,不符合“五距”要求。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天津唯科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案
2023年3月4日,执法人员在对天津唯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部分货物贴墙码放,不符合“五距”要求。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天津恒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案
2023年3月4日,执法人员在对天津恒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职工人数超过100人但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对该公司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天津云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3年3月5日,执法人员在对天津云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23年2月24日动火作业票证中记录的电焊作业的人员冯某未取得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海格欧义艾姆(天津)电子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案
2023年3月8日,执法人员在对海格欧义艾姆(天津)电子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员工韩某在未开具作业票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韩某作出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八、天津鑫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3年3月10日,执法人员在对天津鑫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正在进行防爆电气设施安装作业的操作工吴某未取得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九、豪圣电机(天津)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案
2023年3月16日,执法人员在对豪圣电机(天津)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以上案件暴露出部分企业仍然没有吸取近期事故的惨痛教训,守法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无小事,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起为戒、举一反三,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我局将持续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引导全区上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稳定运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天津港保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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