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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防汛办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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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税区防汛办关于启动防汛Ⅳ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津保防汛办〔2025〕15号

    各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8月4日傍晚至夜间,滨海新区将有大雨(25~50毫米),局地暴雨(50~80毫米),个别点大暴雨(100~150毫米),伴有雷电、短时强降雨和7~9级短时大风,最大小时降雨量(40~60毫米)。新区防指决定于2025年8月4日14时起,启动滨海新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经保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按照《天津港保税区防汛防潮应急预案(2025修订)》,决定自2025年8月4日14时起,启动天津港保税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上岗到位,启动应急预案和防汛重点部位“一处一预案”,持续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联合会商,科学调度防汛工程,加强河海堤防巡查防守,提前布防队伍物资,及时封控疏导交通,做好防洪排涝抢险救援准备。城环局、规建局、公安交管、环投集团等单位要加强积水排除、交通疏导和下沉地道封控。应急局、文教局、商务局、规建局、城环局、临港口岸局、社发局等部门要做好危险化学品、景区景点、地下商业设施、人防工程、在建工地、危陋房屋、交通运输、户外广告牌、临港岸线、地下车库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工作。临港口岸局、临港海上搜救分中心、临港控股、临港产业控股等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沿线码头、防潮工程风险点、穿堤口门涵闸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巡视巡查,落实人员转移避险、口门涵闸封闭加固,船只避风停靠和加缆紧锚等措施。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多平台、多渠道滚动发布预警、响应信息,督促各级责任人履职尽责,提醒市民合理调整出行,减少户外活动,做好自我防护;同时要根据预警,及时启动应急机制,果断采取“关、停、限、避”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特此通知。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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