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2026年度评价系统于6月1日—8月31日开放,期间企业可填报信息。
二、基础准入要求(下列4项需全部满足)
1.主体要求: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居民企业;
2.规模要求:职工≤500人、上年度营收≤2亿元、资产总额≤2亿元;
3.行业要求: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信用要求:当年及上年度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科研失信、列入经营异常/严重失信名单。
三、入库两条通道(二选一)
通道1:直通车(满足基础准入要求4项+下列条件任意1项,免评分)
1.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2.近5年获国家级科技奖励;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近5年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通道2:综合评分(满足基础准入要求4项+总分≥60分且科技人员占比得分>0分)
1.科技人员占比(满分20分);
2.研发投入占比(满分50分);
3.知识产权数量(满分30分)。
四、相关政策
1.税收优惠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100%的加计扣除,对于已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2.科技计划项目支持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购置科研仪器设备、建设内设研发机构等方式,给予最高市财政资金100万元项目支持(津政办规〔2025〕5号)。
3.贷款贴息
对科技型企业首次贷款和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研发贷款,分别给予年化1%和1.5%的贷款贴息,贴息最高分别为10万元和15万元(津政办规〔2025〕5号)。
4.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关键指标基本一致。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引导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方向发展,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5.提升品牌形象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国家工信部授予的资质,是企业创新能力“认证”,可有效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五、申报渠道
1.企业网上申报。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
2.部分企业实地核查。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各区科技行政部门将按照工信部、市科技局相关工作安排,开展实地核查: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
2.知识产权数量为0;
3.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低于10万元;
4.近三年曾有过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
5.首次参评。
六、常见问题
1.系统选择所属区域
天津港保税区企业所属区域选择“天津市/滨海新区”;所属其他园区选择“天津港保税区”;评级机构选择“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创新局”;
2.研发费用填写规范及佐证材料
企业自行提供《研发辅助账》;如提供2025年度《研发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请手写标注“税款所属期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加盖公章;
3.职工总数、科研人员总数包括在职、兼职、临时聘用人员
兼职和临时就业人员在公司工作6个月以上即可,企业自行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七、联系方式
系统技术支持:010-68209157;
系统账号事宜:010-12381;
天津市科技局:022-63082270,022-58326705;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022-87890191-8505;
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创新局:022-24896110。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