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启动。各单位可通过专家提名、机构提名(全国学会、协会等)、国家部委提名、地方人民政府提名等方式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现就通过天津市人民政府提名方式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以及协助提名专家公示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
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提名,我市提名采用先征集推荐再评审遴选的方式实施。推荐工作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现行提名渠道进行,由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各提名单位按要求择优推荐。
因我市提名名额有限,鼓励各单位、各科研团队积极通过专家提名、机构提名、国家部委提名等方式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
二、推荐项目(人选)条件
推荐项目(人选)应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推荐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原则上应获得过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或一等奖。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程序
1.提名书填写。各推荐单位组织推荐项目(人选)按照提名书模板(附件2)填写《提名书》,并准备答辩材料。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人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按照要求对候选人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项目推荐前,应征求不少于5名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
2.候选者单位公示。推荐项目(人选)报送市科技局前,需在每个候选者所在单位完成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2),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推荐的,方可推荐。
3.审核推荐。请推荐单位认真审核,并于5月28日前,报送《推荐项目信息表》(附件3);6月4日前,报送《提名书》、《公示信息表》(附件4)及答辩材料。
(二)组织遴选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人选)进行评审遴选,择优确定拟提名项目(人选)。适时组织开展国家科技奖励平台在线填报工作。
四、推荐材料要求
1.提名书:纸质版原件1份(均已按要求签字、盖章),PDF格式电子版1份(含签字盖章页)。
2.答辩材料:PPT视频版及PPT版。PPT视频版应为wmv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B,时长不超过5分钟;PPT版不应加入配音,不自动播放。
3.公示证明:每个候选者所在单位的公示情况(网络截图或照片),每个项目1个文件,PDF格式。
4.公示信息表:电子版,word格式。
五、专家提名项目公示
按照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要求,专家提名的项目,按照属地化原则,候选者(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位于我市的项目,在每个候选者所在单位完成公示的基础上,由市科技局协助公示。请相关项目(人选)的提名专家于2025年6月12日前,将《公示信息表》发送至工作邮箱。
六、提名工作培训会暨政策解读会
1.时间:5月20日14:30。
2.地点:市科技局报告厅(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3.参会人员:各推荐单位、拟申报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团队成员。
4.有关要求:请各推荐单位汇总参会人员信息(附件5),并于5月20日上午11:00前,反馈工作邮箱。
注意:会议场地无停车位,请合理安排出行方式。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022-58832903(政策咨询)、022-23519253(材料报送)
2.报送地址: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市科技局2号楼303室
3.工作邮箱:KJJL@tj.gov.cn
附件:
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提名书模版及公示内容
3.推荐项目信息表
4.公示信息表
5.工作会回执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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