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港保税区概念验证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保税区2024年概念验证服务平台拟认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7日-8月1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反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明示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理由,并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请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请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能打印)和有效联系电话,我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或未注明有效联系电话的异议不予受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创新局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联系人及电话:温情情 136-7211-8906
附件:天津港保税区2024年概念验证服务平台拟认定名单
2024年8月7日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