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市科技局对2021年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重大创新项目的受理工作已经启动,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申报,现将受理和审查该项目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范围
2021年首次入选的天津市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
二、支持方式及内容
(一)支持方式
对于首次通过评价的天津市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支持企业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和300万元的项目资助,市和区财政(或企业所属的局级主管部门)各负担50%。
(二)支持内容
1.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主要包括研发机构建设,如企业重点实验室、海外研发机构建设等;企业创新活动,如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改进工艺流程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国内外科技合作。
2. 提升企业产业化水平。主要包括承接转化国内外科技成果,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企业科技产品扩产等。
3. 企业市场开拓能力。主要包括建立市场营销渠道,开展国内外兼并重组和并购等。
4. 规范企业运营能力。主要包括企业发展战略研究、高水平人才引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商业模式创新等。
5. 提升企业融资能力。主要包括股份制改造、引入战略投资、企业挂牌上市等。
6. 其他能显著提升企业综合实力的重点方面或领域。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请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完成。
(一)信息注册。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登录系统后,按程序要求进行注册,填写单位和个人相关信息。
1.单位注册。单位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
2.申报人注册。申报人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通过单位审核后方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
如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二)项目申报。申报人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和项目类别栏分别选择“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和“科技领军企业重大创新项目/科技领军培育企业重大创新项目”,然后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需使用单位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单位。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三年(2022年4月—2025年3月)。
四、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9:00至2021年11月20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
联系人:温情情
电话: 84906361
附件: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1年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重大创新项目的通知
2020年10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