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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发布日期: 201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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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推行天津市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的通知

    相关企业

    为了切实维护电子产品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天津市工商局制订了《天津市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合同》(JF-2013-064)。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该文本的重要性,积极使用示范文本,提高依法签约、履约的意识。

    二、文本自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局保税分局

                                             2013年4月16日

    附件:天津市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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