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将自7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广大企业家正确理解注册资本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现进行以下提示:
一、存量公司最长可在8年内缴纳出资,时间足够充裕
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为过渡期。存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五年的,可以在过渡期内将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至五年以内,最晚可于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出资。
公司需要办理减资登记或者调整出资期限的,在3年过渡期内可随时申请,市场监管部门提供“随来随办”登记服务。请各位企业家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业务高峰时段耽误您的宝贵时间。
二、请广大企业家放心创业发展,勿受中介机构误导
当前,个别中介机构为增加业务量,恶意曲解新《公司法》,恶意引导企业集中办理减资、变更出资方式(货币改为知识产权)等。请各位企业家勿听信个别中介机构误导宣传。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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