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登记制度:2022年5月1日以后申请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新设立市场主体,及其以后的变更、注销登记实施确认登记制度。之前设立的市场主体仍按现行规定实施审批登记。实施确认登记制度设立的市场主体的备案事项应在设立登记时或登记后5日内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一网通办平台中的“确认制登记专区”中的“我要自行公示”进行公示,但对设立登记事项有影响的自行公示信息,在登记时应当一并完成填报。
二、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业务指南:https://www.tjftz.gov.cn/channels/6258.html
三、网上办:推荐使用“天津市市场主体一网通办平台”网上办理市场主体开办、变更、注销、备案业务。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的市场主体持有原纸质版营业执照的,应当交回登记机关。注:天津市市场主体一网通办平台网址:网上搜索“天津网上办事大厅”→主题业务→市场主体一网通办。登录后,确认制登记企业选择“确认制登记专区”,非确认制登记企业选择“市场主体登记服务”。
四、智慧秒批+自助打照:空港商事经贸服务厅设置的“智慧商事服务一体机”可实现物流、进出口贸易内资有限公司企业开办所有流程一站式自助完成,并提供各类全程电子化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的自助打照服务。
五、免费发布公告:(1)市场主体可通过“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免费发布简易注销公告以及普通注销程序的清算组(人)备案和债权人公告等。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网址:网上搜索“天津网上办事大厅”→主题业务→企业注销一窗通。(2)市场主体可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减资、合并、分立公告。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credit.scjg.tj.gov.cn。
六、经营范围规范化条目查询:https://tj.jyfwyun.com/
七、国家局名称自主申报:http://wsdj.samr.gov.cn
八、实名认证:按照“一事一人一认证”的原则,申请人申请登记时提交实名认证相关人员的信息,相关人员通过支付宝小程序中的“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小程序,进行身份和每一笔登记、备案业务确认。
九、电子营业执照领取方式:目前支持国务院客户端、百度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小程序领取以及天津政务“津心办”APP下载领取。在移动端或小程序搜索框输入“电子营业执照”后,进入“电子营业执照”页面,点击“下载执照”,根据提示进行实名认证,选择所在登记地“天津”,选择要生成电子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进行下载即可领取使用。
十、登记备案信息自行公示:企业应当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股权变更等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方法:登录网站→自主申报→企业申报→其他自行公示信息申报)
十一、登记档案查询方式:窗口:天津空港经济区东四道8号文化中心一楼档案馆;网上:登录“scjg.tj.gov.cn”→在线服务→综合查询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系统。咨询电话:84925890。
十二、登记业务咨询:电话:60538880、12345;通信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C区商事经贸服务厅市场监管局许可科,邮编:300308。
十三、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外商投资企业应于办理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备案)时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一网通办平台报送外商投资信息初始、变更报告。咨询部门及电话:天津港保税区商务局,24896170。
十四、营业执照寄递服务:申请人可通过“市场主体一网通办”平台线上填写设立登记申请的同时选择邮政寄递服务。申请人通过线下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等业务的,也可签署《关于申请寄递服务的函》(见附件)通过现场、邮寄等方式交至我局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会将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通知书等通过EMS邮寄至申请人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
附件:《关于申请寄递服务的函》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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