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2023年度劳务派遣
经营情况报告核验结果公示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4〕44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核验结果分类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22-84906096
附件: 1.参加2023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
2.参加2023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核验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
3.未按规定参加2023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劳务派遣单位
2024年5月23日
保税区2023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核验结果(参加年度核验并正常经营企业).xlsx
保税区2023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核验结果(参加年度核验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xlsx
保税区2023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核验结果(未按规定参加核验劳务派遣企业).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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