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滨党发﹝2017﹞1号),进一步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能攻关、技术革新、技艺传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滨海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启动实施2020年度“滨海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鼓励遴选的滨海新区技能大师依托其工作单位建立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开展技术创新、技能攻关、带徒传技搭建平台,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设立人应当是当选“滨海新区技能大师”;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开展技术攻关创新、传统技术工艺、绝技绝活传承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等工作;
(三)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企业应拥有比较密集的技能人才队伍且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具有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拨、使用和激励机制;设立大师工作室的职业院校应当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具有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和制度,与企业联系紧密且校企合作卓有成效;
(四)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单位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六)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传、帮、带开展技艺技能传承和技能人才培养,为企业或社会培养一定数量的青年技术技能骨干;
(七)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经费资助
对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技术攻关创新、传统技术工艺、绝技绝活传承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一次性提供20万元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及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
已获得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扶持的,不能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保税区人社局。申报材料包括:
1.滨海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
2.申报报告。内容包括: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等。
3.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职业院校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4.技能大师的身份证、“滨海新区技能大师”证书复印件(申报单位要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二)组织评审。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组成的滨海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评审提出“滨海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议名单。
(三)公示。建议名单在区人社局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审批。公示无异议由区人社局审批。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1月26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工作指导;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评审资格。
(三)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在本行业、本区域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定期组织开展行业性、区域性交流活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政府补助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效益。
(四)新区人社局将会同新区财政局适时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及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滨海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021年1月5日
(联系人:王宝琛,联系电话:66619646,邮箱:wbc5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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