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滨海新区工会2024年集中审计行动方案》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拓展经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积极稳妥推进经审监督全覆盖,不断提高经审监督效能。现就2024年度天津港保税区基层工会集中审计行动公开询价,诚邀意向单位参与。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天津港保税区基层工会集中审计行动
二、项目内容
(一)审计对象
天津港保税区总工会所属62家基层工会
(二)审计范围
基层工会2021-2023年贯彻落实区委、上级总工会政策部署,工会财务管理,工会经费财务收支情况以及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农民工年夜饭、大病救助、重病关爱、疫情防控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出具2024年度天津港保税区基层工会集中审计行动汇总分析报告。对审计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三)审计内容
1.预算管理方面。审查年度预算编制、调整和执行情况,经审组织对同级工会预决算的审查审计情况,重点审计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以及预算调整不规范等问题。
2.经费收缴方面。审查工会经费、会员会费、工会上级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等全部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重点审计未提或少提、未缴或少缴工会经费、未收或少收工会会费等问题。
3.经费支出方面。审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天津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天津市工会系统经费管理使用负面清单》等相关制度情况,重点审计“三重一大”项目履行程序情况,超范围超标准支出,“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经费支出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4.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查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农民工年夜饭、大病救助、重病关爱、疫情防控等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审计专项资金使用不充分,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挪用、冒领、截留、私分和改变用途、套用资金等问题。
5.工会资金资产管理情况。审查工会资金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把查询已开立银行账户、现场打印银行对账单、抽查银行对账单中金额较大或异常记录、突击盘点现金、现场盘点固定资产等作为必须履行的审计程序,确保资金资产真实准确,重点审计贪污、挪用、转移资金,违规开设、使用、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私设“小金库”,资产账实不符,处置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6.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情况。审查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重点审计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履行不到位,不相容岗位未分离,财务报销审批不规范等问题。
7.其他需审计事项。
(四)审计时长
自2024年6月下旬至2024年11月底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筹备阶段(2024年6月)
2.入户审计阶段(2024年7月至8月)
3.汇总分析阶段(2024年9月)
4.整改阶段(2024年10月至11月)
(五)审计程序
1.编制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组成审计组。
2.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3.被审计单位填制审计承诺书。
4.审计组实施现场审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做出审计评价,对需要整改的事项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5.被审计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日内,应当向审计组回复书面意见,逾期不回复的视同无异议。
6.经审会审核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会同审计组研究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经审会主任审定。
7.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整改通知书。
8.经审会会同审计组根据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审计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9.审计组根据审计情况出具2024年度天津港保税区基层工会集中审计行动汇总分析报告。
(六)审计方式
服务单位入户开展审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经经审会主任审定,审计内容、程序、方式、各类文书等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酌情调整。
(七)项目预算
总计人民币壹拾伍万伍仟元整(小写:¥155000.00)。于服务结束并验收合格后,审计单位出具正规发票,经审核无误后据实结算。
三、服务单位要求
(一)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在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有对工会经费审计服务的相关经验,能提供专业审计人员,有成熟的团队,具备与工会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能够满足保税区总工会使用需求。
(四)安排固定人员组成审计组参加本项目审计工作,审计组组长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五)服务单位入户审计,每次至少2名审计人员上门服务。
(六)服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文书必须符合天津港保税区总工会的要求,格式规范、字迹清晰、语句通顺、问题定性准确、提出建议合理,参照审计报告模板,统一格式,形成最终版审计报告。
(七)相关审计工作必须符合《天津港保税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计规范细则》的要求,其中包括审计程序、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等。
四、报名方式
(一)参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的,另需提供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技术文件(具体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服务优势、相关业绩证明等充分性响应文件)加盖公章。
(三)商务文件(单价、总价等全部费用)加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分、失信及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五)询价结束后,所有竞标资料一概不予退回。
请于2024年6月21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纸质件密封好送至天津港保税区总工会,发送快递需于邮件寄出前电话确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会华84857668;周婵24897643
指定邮箱:zhouchan@adm.tjftz.gov.cn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与凤鸣道交口司法大楼6楼
2024年6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