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日前,天津市总工会印发了《关于落实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工会可以申请工会经费全额返还。为确保工会经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按照滨海新区总工会《关于落实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政策对象
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其当年上缴的工会经费予以全额返还。上缴工会经费主要是指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足额缴纳后的40%部分。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适用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未按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导致年度上缴低于1万元的单位,不得享受该政策。
二、政策实施时限
支持政策暂定2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市总认定经费上缴周期分别为: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及202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
三、申报流程
(一)梳理下发参考名单
保税区总工会待新区总工会下发参考名单后将及时下发至基层工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暂未收到新区总工会参考名单,为确保此项工作按时推进,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先自行申报,后期将根据新区下发的参考名单逐一确认。)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工会(即符合范围、按时足额缴纳且上缴部分不足1万元的单位),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佐证材料;
2.工会经费缴纳凭证材料;
3.单位(企业)类型证明资料。
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均须加盖工会公章。请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一并上报给保税区总工会。
电子版报送邮箱:yangx@adm.tjftz.gov.cn
(三)申报时限
请符合条件的工会务必于2023年11月7日前将申报资料及时报送,以免造成因提交材料不及时或填报材料不准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后果。
联系人:杨雪24890672、高玲24896057
2023年10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