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贺信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领和激励全区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在奋力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局面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保税区总工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动第三届天津市“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推荐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聚焦我区先进制造业、智能科技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信创产业和数字经济,重点面向普通一线、面向草根产业工人、面向农民工,选树在立足岗位、扎根一线,开展技改技革、创新创造上有显著成效的普通职工和在服务社会方面有重要贡献的创业典型,适当向新冠肺炎疫苗和治疗药物研发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已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选树条件
天津市“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积极支持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群众性职工技术创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活动中解决关键性生产技术难题,推动产品科技含量和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并对推动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
(二)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重要价值,总结的先进操作(工作)法在本行业、本地区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取得的专利或者技术创新成果达到全市乃至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掌握并积极传授高超技能、绝技绝活,动手操作能力超强,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获得国际、国内、市级重大技术奖项或荣誉奖励的。
(四)在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职工岗位创新创造、重点项目创新和“杀手锏”产品研制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所创办的企业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代表性,经济效益优良,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创业,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创业事迹得到党委、政府、社会和群众认可,具有一定的社会公认度和影响力的。
(六)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广泛吸纳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和社会人员就业,帮助更多的劳动者创业,带动就业创业效果显著,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区域和谐稳定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工作安排
各基层工会按照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树出行业代表性强、技术技能水平高、社会影响力大的职工创新创业领军人物,择优向保税区总工会进行推荐申报,原则上每单位推荐1—2名候选人,经保税区总工会综合评定后择优向滨海新区总工会推荐。
四、奖励办法
对选树出的天津市“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由市总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将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
五、申报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工会将《天津市“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推荐申报表》和《天津市“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申报汇总表》按照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并将《申报表》《汇总表》与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1日,逾期不报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陈佳莹
联系方式:131-6311-7832 60225956
电子邮箱:liugang@adm.tjftz.gov.cn
附件:
1. 天津市“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推荐申报表
2. 天津市“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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