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妇联组织,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拓宽和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文明家庭的榜样引领作用,巩固文明家庭创建成果,全面提高市民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按照《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文明创建“百加千”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滨文明委〔2021〕4号)的工作安排,天津市滨海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妇女联合会拟开展2021年度滨海新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和注重家风的论述,广泛发动各单位推荐评选滨海新区文明家庭,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和下一代健康成长,推动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提高市民群众文明素质和地区文明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二、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能够以转发微信等多种方式宣传文明创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滨海新区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提交材料
各推荐单位需填报《2021年度滨海新区文明家庭申报表》,于2021年12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huangchao@adm.tjftz.gov.cn,同时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保税区总工会宣传部、保税区妇联。
联系人:黄超
联系电话:84907232
附件:2021年度滨海新区文明家庭申报表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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