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天津港保税区除雪工作预案(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制定出台《天津港保税区除雪工作预案(2019年修订版)》,意在用于指导、规范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区域、临港区域、海港区域及航空物流区)冬春季除雪工作,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除雪应急体制和应对机制,提高应对降雪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降雪对城市环境卫生和道路通行影响,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市容环境和道路通行保障。
二、主要内容
《天津港保税区除雪工作预案(2019年修订版)》主要包括九个章节,六个方面主要内容,简要解读如下:
一是建立完善组织指挥体系。成立保税区清雪指挥部总指挥由党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党委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指挥由城环局、商务局、社发局、社区办、市公安局特警总队、天保市政公司、临港公用集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指挥全区除雪工作。清雪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城环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城环局分管除雪的副局长和天保市政公司、临港公用集团负责同志兼任,负责清雪指挥部各项日常工作。
二是明确各区清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城环局、商务局、科工局、海港管理局、航空物流区管理局、财政局、规建局、社发局、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总工会、机关服务中心、社区办、市公安局特警总队、保税交警大队、空港交警大队、新港路交警大队、执勤十七中队、天保建设公司、天保市政公司、临港公用集团、临港建设公司、中石油天保加油站、天津临港湾石油制品有限公司、玉禾田集团天津分公司、临港城资公司等,各自根据部门分工,贯彻落实清雪指挥部要求,完成本系统负责区域的除雪任务。
三是明确界定降雪灾害预警及响应启动。本预案按照《天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将降雪预警级别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明确规定了区清雪指挥部根据降雪灾害预警等级所启动的相应级别以及应急响应各项内容,主要包括指挥部及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设备、物资的响应时间及工作标准等。
四是从各方面明确规范了除雪工作各项标准。主要包括:除雪物资、设备及时到位;先期除雪作业各项准备工作;主干道路、居民区等次支道路、人行道和昼夜降雪应对的差异化作业标准;“先立交、高架桥,后涵洞”、“先主干,后支路”、“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除雪作业顺序;除雪过程(喷洒融雪剂、抛雪、净雪下井等)注意事项等。
五是制定了各项应急保障标准。包括除雪作业,尤其是大雪、暴雪的物资、设备等经费保障,融雪剂、融盐池、人工作业工具等的必备储量,尤其是要求各类除雪作业车辆、设施设备要在满足区域除雪需求的前提下,10月31日全部检修准备就绪,洒水车、撒布机、推雪板等除雪作业车辆车况良好,符合作业需求,融盐池、水泵、电源等相关设施运行有效、安全可靠、合闸出水。
六是制定了奖惩标准。规定对除雪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意见,经党委、管委会批准后进行表彰,对拒不履行责任区域保洁、除雪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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