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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科工局关于转发市工信局组织申报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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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税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149号)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津工信科〔2021〕15号)(附件1)要求,现就我区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应具有市级以上(含)企业技术中心,且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基本条件符合《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附件2)有关规定。

    二、工作要求

    1. 请区内符合申报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6月24日前向我局报送《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2. 请申请企业参照《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附件4)格式准备材料,按封面、基本情况表、技术创新评价指标、申报书、证明材料或其他附件的顺序胶装成册,并于2021年6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至市工信局。

    3. 市工信局后续将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择优推荐三家企业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审会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  钟晾

    联系电话:13920954488、84912816

    特此通知。

    附件: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津工信科〔2021〕15号)

    2.《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

    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4.《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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