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化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依申请取得了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我局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对你单位的资质情况进行了复核,发现你单位不符合《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最低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现责令你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前按资质标准要求整改到位,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整改报告(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和佐证材料报送我局。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我局将函告保税区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已核发的证书,并将企业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一层招标监督站(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联系电话:022-85285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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