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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小学及初中阶段转学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6-12      来源:保税区党建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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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结合滨海新区转学的相关规定及我区教育实际,现将天津港保税区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小学及初中阶段转学要求通知如下:

    一、转学原则

    整体把握我区教育资源,充分考虑学校承受能力和社会实际需求,在确有学位的情况下接收手续齐全且验证合格的学生。

    二、学位情况

    结合资源现状,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以下学校年级无法接收转入学生。

    新二年级(小学2025级)、新三年级(小学2024级)、新六年级(小学2021级)不予转入学校: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实验小学。

    新八年级(初中2025级)不予转入学校: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

    三、转学安置

    本区户籍学生申请转入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如家长同意统筹安置,学校可受理学生转学申请,保税区文教局将在区域内进行统筹安置。

    随迁子女申请转入的,保税区文教局进行统筹安置。

    空港区域公办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四、转学对象和条件

    1.具有天津港保税区常住户口的学生,其户籍的户主、在区内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七年级只接收本区户籍的外省小学毕业生,凡天津市外区小学毕业、具有保税区户籍、申请回保税区升入初中的,请关注官方发布的《2026年天津市外区小学毕业生办理回户籍地保税区升学登记的通知》。

    九年级只接收本区户籍学生的转入申请。

    2.小学阶段接收2025年11月完成预约登记且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八年级(初中2025级)接收外省市转入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3.具有中小学学籍且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是正常状态的在籍学生。

    五、转学材料现场审核地点

    (一)预约现场审核时间:请需要办理转学登记的学生家长于6月15日8:00-6月18日18:00扫描学校二维码(详见附件1)预约到校审核时间。

    (预计于2026年8月25日前通知入学结果)

    (二)现场审核时间:2026年7月6日8:30-11:30、13:30-17:00

    (三)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空港区域小学阶段:

    1.申请转入空港学校、空港实验小学就读二至六年级的学生

    现场审核登记地点: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南校区) (天津港保税区中环东路125号)

    咨询电话:

    空港学校:022-84841184;022-24988055

    空港实验小学:022-59096708

    2.申请转入逸阳空港小学就读二至六年级的学生

    现场审核登记地点:天津逸阳空港小学(天津港保税区景康路16号)

    咨询电话:022-87331299

    空港区域初中阶段:

    1.申请转入空港区域就读七、八年级的学生

    现场审核登记地点:天津港保税区第一中学(天津港保税区书康路5号)

    咨询电话:022-60660832;022-60660789

    2.申请转入空港区域就读九年级的学生

    现场审核登记地点: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南校区) (天津港保税区中环东路125号)

    咨询电话:022-84841184;022-24988055

    临港区域:

    1.申请转入临港实验学校就读二至九年级的学生

    现场审核登记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实验学校(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黄浦江道229号)

    咨询电话:022-59892612

    六、审核材料

    (一)本区户口学生应提交的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转学申请(详见附件2)。

    (二)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必须为申请转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保税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提供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学生父母须在天津市其他区无自购产权房。

    4.居住证持有人在保税区的务工就业证明:①个体经营的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在本区域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事业单位务工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在本区域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6.转学申请(附件2)。

    (三)初中阶段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致初中转学学生家长的告知书》规范字体手写签字(附件3)。

    2.如果学生就读学校为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还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外省转入学生提交审核材料后,如准予转入,开学后两周内须配合学校提供原学籍校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过时上报不予补录有关信息。(详询登记学校)

    七、注意事项

    1.未在指定时间上交材料或材料不全的学生,不予转入。

    2.如在后期办理网上转学流程过程中,发现学生是问题学籍,将不予办理电子学籍转移,学生须回原学籍所在校就读,学生所有档案资料退回。

    3.请确保登记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转学资格,且原则上不再受理其今后的转学申请 。

    2026年6月12日

    附件1:学校现场审核预约二维码

    附件2:天津港保税区转学申请表

    附件3:致转学学生家长的告知书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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