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天津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市工信局组织开展《天津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6版)》(以下简称《目录》)修订工作。现将保税区组织修订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须为保税区注册的制造型企业,对提供的所有申报文件和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申报装备需为具备自主知识产权与自主品牌的装备产品,核心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具备市场化推广潜力。
二、修订说明
(一)重点领域方面
《目录》涵盖15个重点领域,每个重点领域包括若干细分领域。重点领域原则上不予新增或调整,细分领域可以申请增补或调整,需说明相应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指标参数方面
可对现有装备核心技术指标进行优化、提升,不得降低指标标准,修订指标需提供充分佐证材料,确保科学合理。新增装备需明确所属细分领域,明确核心技术指标、应用场景、创新点等内容,附完整佐证材料。
(三)非标装备方面
非标装备可以申请纳入到《目录》中,需提供3-5项核心指标且不与现有装备的指标重复或类似。核心指标一般指装备性能参数,非核心指标(如材料、外观、尺寸等)不予单独认定。
(四)申报材料方面
申请的企业需提交天津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增补产品申请表(附件1),并附第三方检测报告、用户应用报告、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
请有意向申报单位于2025年5月20日前将一份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我局(地址:空港经济区投资服务中心A座3层共享办公区,临港商务大厦A座6层,企业可就近选择报送地点),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yanggang@adm.tjftz.gov.cn。
附件:天津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增补产品申请表、汇总表
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11日
(联系人:保税区工信局 杨刚;电话:156-2079-9749)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