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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3-05      来源:保税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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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评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及《滨海新区关于开展2026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评工作的通知》,现就保税区2026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保税区有效期内(2027年4月前到期)的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严格按照《滨海新区关于开展2026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评工作的通知》(详见滨海新区工信局政府网站)要求开展复评。

    企业应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如实申报,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一致,并提供佐证材料。企业无需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即可。

    二、申报流程

    (一)平台申请。企业于2026年3月1日—2026年5月31日期间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窗口,完整填写企业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企业申报最终盖章PDF文件请于2026年5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licheng@adm.tjftz.gov.cn.

    (二)申报提示。申报期内,线上提交材料后如需退回修改,可联系63001577。企业申报期间如遇账户密码找回、手机号变更等问题,可咨询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10-12381,接通后按提示音选6,再选6至公共服务,按要求办理。

    (三)纸质报送。请企业按要求制作胶装纸质材料,数据须与平台内的数据一致。请于2026年6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盖章、胶装成册(一式3份)报送保税区工信局,逾期不再受理。企业须在其有效期内参加复评。

    报送地址: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二南路与黄浦江道交口临港商务大厦A座6楼工信局。  

    三、防范不良中介影响

    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落实市工信局和新区工信局的要求,加强宣传培训,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不以任何名义直接或变相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不将审核认定相关工作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承担,并联合相关部门严格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


    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03月25日            

    (联系人:李程:022-84906787;13672164368;薛铭:022-84906267;18602679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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