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级、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实施绿色制造标杆升级行动,根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市、新区工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级、国家级绿色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年度绿色制造建设标准变化较多,请满足《办法》有关要求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对照新的评价要求(相关指标要求见附件1)进行自评价。
二、推荐市级绿色制造名单
为进一步突出节能降碳导向,巩固提升产业绿色竞争力,已列入区级绿色制造单位库的企业遵循自愿原则(按照附件2填写),自愿申报2025年市级绿色工厂。鼓励53个重点行业的企业申报2025年度市级绿色工厂。
三、推荐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
已列入市级绿色制造单位库的企业,以及2025年申报市级绿色制造单位并通过评审,且自愿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的单位,遵循自愿原则,自愿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鼓励53个重点行业的企业申报2025年度国家级绿色工厂。
四、工作要求
市工信局将委托专业机构或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市级绿色制造名单,并向工信部推荐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
如发现企业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将根据《办法》将企业从市级名单中移出,并上报工信部,禁止三年内再次申报。请各申报企业确保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
五、申报要求
(一)新申报绿色工厂
申报企业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管理平台提供申报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视频,不再需要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
本年度绿色工厂重点支持53个重点行业的企业(具体行业范围见附件3)。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按照相应行业要求进行自评价,不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依据通则进行自评价。
(二)现有国家绿色工厂
为进一步提升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化发展水平,已获评的国家绿色工厂登录管理平台,对照新的评价要求开展自评价对标,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现有国家绿色工厂得分连续三年处于后5%的,将从现有名单中移出,实现有进有出。
六、材料报送
请各符合申报条件企业,按照以下要求,于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完成报送工作。
(一)线下报送
1、区级绿色制造单位库(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可编辑电子版(Word格式、U盘存储)。
2、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Word格式、U盘存储)。
报送地址: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二南路与黄浦江道交口临港商务大厦A座6楼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二)平台上传
企业申报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传,上传平台资料须与线下报送一致。
已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企业,须及时在平台按照新评价标准完成自评,未开展平台自评的,按照市、新区工信局工作要求,将予以除名。
特此通知。
附件:
1.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2.区级绿色制造单位库
3.重点行业清单
(联系人:李程,联系方式:136-7216-4368; 郑慈航,联系方式:156-9225-8138)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