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5年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工作的通知》(津工信政法〔2025〕8号)和《天津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政法〔2023〕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市级单冠)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申请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中市级单冠认定标准,如实、自主填写天津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附件1),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年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企业,应为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重点支持企业。属于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重点领域,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产品;属于我市信创、高端装备、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车联网、新材料、生物医药、中医药、绿色石化、轻工等产业链重点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入选链主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首台套、绿色工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业设计中心、专精特新“小巨人”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级重点项目。
(三)注意事项。企业填写的内容主要为生产经营数据等,清晰明了、操作简便,无需第三方机构辅助。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没有特殊通道或捷径,请企业谨防不良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依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标准,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申请书。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足3亿且不是专精特新“小巨人”,申请产品市场占有率低于全国前5,从事申请产品相关领域时间不足10年或新产品不足3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不予推荐。申报企业确保填写规范、佐证有力、材料齐全。
(二)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企业应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和申请表,逐项列明相关数据,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做到数据真实准确、材料适中清晰,申报材料详细要求详见(附件2-3)。
(三)截止时间。请申报企业于2025年7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4及佐证)纸质胶装册子一式三份(附Word或WPS电子文本)报送至我局。
报送地址:
1.临港。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二南路与黄浦江道交口临港商务大厦A座6楼,工信局中小企业科(2025年7月2日17:00前)。
2.空港。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区域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座二楼,工信局中小企业科(2025年7月2日17:00前)。
附件:
1.天津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2025年版)
2.申报材料清单(供参考)
3.申请书填写说明(供参考)
4.保税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汇总表(2025年)
天津港保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2日
(联系人:李程,联系方式:136-7216-4368;郑慈航,联系方式:156-9225-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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