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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通知
区内各民营企业:
按照市工商联《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天津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程、2023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工作。此次调研成果将作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系列榜单、“健康发展工程”榜单的基础数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和内容
调研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调研对象是2023年度营收总额在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控股企业不在调研范围内)。营收总额指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境内和境外的收入。调研内容详见附件《2023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
二、调研实施
1.请区内2023年度营收总额5亿元以上民营企业登录上规模民营企业数据库(网址:http://sgm.acfic.org.cn)填报数据、打印调研表。
2.2023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45亿元以上的企业以及研发费用超过1亿元的企业,在报送企业原始表时必须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
三、填表要求
1.调研表一律打印,不得使用传真件、复印件和手写件,避免因数据模糊不清出现差错。
2.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调研表填写后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视为有效。
3.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报表进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报,子公司不再进入调研排序。
请各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调研,于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17:00前将企业原始表报至保税区发改局(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三楼)。
附件:2023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
(联系人:保税区发改局任金凤;联系电话:150 2202 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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