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天津制造业企业100强、服务业企业100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企业:
日前,天津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天津制造业企业100强、服务业企业100强排序分析工作的通知》(津企联〔2023〕2号),按照通知要求,现组织区内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资格
2023天津制造业企业100强申报资格:凡是在天津市区域内注册,2022年完成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
2023天津服务业企业100强申报资格:凡是在天津市区域内注册,2022年完成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含2亿元)的企业。
注意:(1)上述所指的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以及各类资产经营公司,但包括在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中国自然人或法人、主要业务在境内的企业。(2)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最后能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因此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
二、申报材料提交
1.百强申报表及补充申报表(附件1、附件2)一式三份;
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确认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一式两份。未能提供的,需提交能够证明企业数据真实可靠的材料,如上报地方财政局、统计局、国资委、发改委或主管部门的报表(副本)。
3.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
附件:
1.2023天津制造业企业100强、服务业企业100强申报表
2.2023天津制造业企业100强、服务业企业100强补充申报表
3.2023天津制造业企业100强、服务业企业100强申报表填表说明
4.关于开展2023天津制造业企业100强、服务业企业100强排序分析工作的通知》(津企联〔2023〕2号)
天津港保税区发改局
2023年5月4日
(联系人:万淑贞,联系电话:84906028,报送邮箱:wanshuzhen@adm.tjft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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