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海港片区城市更新
单元规划草案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滨海新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滨海新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和审查技术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对“天津港保税区海港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
天津港保税区海港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
二、公示内容:
本次城市更新单元范围位于滨城核心区域。更新单元四至为:东至临海路,南至新港四号路,西至海宾大道,北至京门大道中心线以北275~450米处。结合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等城市发展理念,对单元的目标定位、更新模式、土地利用、开发建设指标、公共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工程、城市设计、利益平衡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明确更新单元规划强制性内容和引导性内容,明确城市更新单元实施的规划要求,落实城市更新目标和责任。具体各类用地布局后续可结合拆除重建类用地具体征拆进展及现状保留用地权属单位的城市更新意向进行调整,不得突破单元主导功能和单元总建筑面积,并在下一步控规修改或细分导则调整方案中予以落实。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1、政府网站公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空港经济区)网站(http://www-main.tjftz.gov.cn);
2、项目现场公示:天津市滨海新区保税区海滨八路69号;
3、展示厅公示:天津空港经济区投资服务中心三楼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公示公告栏。
四、公示日期: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8日;
五、联系电话:022-84906408;
六、电子邮箱:wangyushi@adm.tjftz.gov.cn
七、邮寄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规划科(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300308。
2021年5月30日
附件:《天津港保税区海港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稿)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