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天津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陈敏尔、张工、喻云林、段春华等代表参加。
陈敏尔在发言中说,完全赞成三个草案。生态环境保护是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的“国之大者”,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体现和反映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时代性、人民性、系统性,符合中国国情实际,符合美丽中国建设要求,也为世界生态环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要抓好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全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美丽天津,让人民群众可感可及。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的重要立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立法宗旨、时代特征、实践要求鲜明,要认真学好用好,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和改进我市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战略和规划的重要论述,体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有利于提高国家发展规划工作法治化水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发展优势。要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法各项要求,坚持全国一盘棋,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从天津实际出发,因地因时制宜,实施好我市“十五五”规划,完成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做到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
张工说,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部立足国情、回应时代需求、聚焦人民关切、同步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标志性法典。法典的编纂充分彰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将促进我国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化完善,对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党中央着眼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的重大立法部署,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举措,必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制定有利于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推动发展规划科学制定,保障国家战略接续实施。要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抓好三部法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质效,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深入对接国家规划部署,高质量编制专项规划,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喻云林说,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彰显了我们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成熟与自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的成功经验转化为法律规定,符合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实际需要,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战略和规划的重要论述,是一部政治站位高远、战略导向鲜明、程序规范严谨、民生底色厚重、实施保障有力的好法良法。我完全赞同。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加快完善地方法规制度体系,深入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法律在我市全面有效贯彻实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大会秘书处法案组、文件简报组有关负责同志等到会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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