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
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水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标准。(二)负责制定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燃气、供热、水务专项规划。(三)负责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停车、城市供水排水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燃气、供热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供水排水、再生水和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四)负责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水务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五)负责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牵头组织重污染天气、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和预警。(六)负责牵头承担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七)负责推动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八)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淡化海水的资源配置、节约用水、水土保持工作。(九)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工作;参与全区燃气、供热、水利工程等方面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工作。(十)负责组织全区财政投资的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方案审查工作。(十一)负责全区已移交管理的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公园、城市家具、道路桥梁、交通设施、城市照明、给排水、污水处理设施、河湖湿地等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负责重大节日期间的环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十二)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节约用水办公室等工作职责。(十三)参与推动全区清洁生产、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工作。(十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十五)按照安委会责任分工,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职责。(十六)落实本领域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工作职责;落实全面依法治区主体责任。(十七)承接上级对口职能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十八)完成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环境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部门本级(内设8个职能科室)。
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