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保税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保税区管委会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2022年,保税区持续深入推进政务主动公开,认真落实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法定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全年在保税区政务网站发布各类信息9252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2100篇,官方微博发布2500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集体采访报导活动2次。
(二)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对接收、登记、补正、拟办、审核、答复、送达等环节进一步加强管理,持续规范办理程序,提升公开质量,提升公众获得感。针对问题复杂的信息公开申请,多部门协同会商,确定答复内容和形式,在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尽最大可能满足申请人的信息需求。全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13件,予以公开10件,无法提供2件,结转下年办理1件。
(三)稳步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强化公开制度保障,印发《天津港保税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动部门落实《天津港保税区政府信息公开细则》、《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严格政府信息的发布流程,细化工作要求,规定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追溯可查。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进一步加强网站平台建设,在保税区官方网站“区域政策”栏目下,增加了“媒体聚焦”和“视频解读”板块,第一时间从不同角度发布政府声音,传递政府信息。完善政府网站日常巡检与季度检查相结合的监测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落实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通过系统备案、协同管理、精细监测、定期通报机制,实行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运维、关停、注销全过程管理。全年开展月度抽查48次,季度检测12次,检测新媒体账号近720余次。
(五)完善政务公开监督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学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审理情况,切实提升各部门人员的公开意识与水平;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对部门绩效考核,并按上级有关要求,强化激励与监督。三是加强日常对各部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部分部门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有待丰富。
2023年,我区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通过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和交流座谈,增强公开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完善政策文件解读形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和效果,做到全面准确、直观生动,便于群众理解和查阅,不断提升我区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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