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保税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央、天津市、滨海新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保税区党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政策解读、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强化公开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协调发布、属性认定、目录管理、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通过与政府网站日常运维相结合,推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印发《天津港保税区政府信息公开细则》(津保管发〔2021〕18号),不断强化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要求。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推进主动公开。2021年,保税区持续深入推进政务主动公开,全年在保税区政务网站发布各类信息7000余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1259条,官方微博发布1556条,召开新闻发布会及集体采访报导活动7次。接收并转办主任信箱函件447封,答复率达到100%。及时公开各类规范性文件并将文件送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政策信息、疫苗接种信息等;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完善提升企业登记“线下一站式、线上一网通”综合服务模式,推进市场主体开办、注销、变更“一网通办”、全程网上办,全市首创企业开办场景式“智慧秒批”,为企业开办提供一站到底的用户体验;做好教育领域、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执法领域等信息公开;
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提升公众获得感。2021年,我区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持续规范办理程序,提升公开质量。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进一步总结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经验。落实国家、省有关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答复规范,对接收、登记、补正、拟办、审核、答复、送达等环节进一步加强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其他结果有2项,说明如下:
1.行政裁定书(2021)津0116行初126号:撤诉
2.行政判决书(2021)津03行终12号:结果维持,部分纠正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联动工作机制需更加健全。
2022年,我区将按照上级单位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信息发布。及时公布保税区党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信息,尤其做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反馈群众诉求。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针对一些部门人员更替的情况,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充分利用各平台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建设,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等阵地,做好政府信息的宣传、发布,使公众的知情权切实得到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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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津港保税区政府网站(www.tjftz.gov.cn)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