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天津市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推广工作方案》和《市工信局关于征集重点行业含VOCs原辅材料替代典型项目的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替代,挖掘和推广优秀典型项目经验,现开展重点行业含VOCs原辅材料替代典型项目的征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此次征集范围主要为涉VOCs重点行业,具体包括两类:一是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产品生产企业;二是汽车整车、船舶、木质家具、工程机械、钢结构和零部件制造等工业涂装行业,以及包装印刷、电子、制鞋等VOCs重点应用企业。
二、具体要求
(一)企业申请。按照自愿参与原则,符合要求的企业填报《重点行业含VOCs原辅材料替代典型项目征集表》(见附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前将企业《征集表》纸质版一式6份及电子版1份报送我局(报送地址: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十二南路与黄浦江道交口临港商务大厦A座6楼保税区工信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engcihang@adm.tjftz.gov.cn)。
(二)区级评审。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会同区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评审时间定于12月16-19 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市级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委托专业机构或组织生态环保、绿色低碳等领域专家进行评审,并适时开展现场核查,择优确定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含VOCs原辅材料替代典型项目。
(四)编制案例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评审结果编制《重点行业含VOCs原辅材料替代典型项目案例集》,同时积极开展《案例集》的宣传推广,发挥行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低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推广应用。
附件:重点行业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典型项目征集表
(联系人:保税区工信局郑慈航;联系电话:15692258138;邮箱:zhengcihang@adm.tjftz.gov.cn。)
附件
重点行业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典型项目征集表
单位名称 | | 申报联系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 联系方式 | |
所属行业 | | 环境绩效等级 | |
申报类型 | □ 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应用 □ 生产装备或工艺革新技术 |
项目概述 | (概述内容包括:主要产品、替代前后的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量及VOCs含量、替代前后的生产工艺、关键技术优势和特点、技术先进性、治理设施VOCs进出口浓度变化、VOCs减排效益、投资额、经济效益等) |
产品质量情况说明 | (内容包括:替代前后产品检测质量的主要参数对比、产品质量变化等) |
佐证材料 (附后) | □ 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台账、采购合同及其VOCs含量检测报告 □ 生产装备建设采购合同 □ 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后对应废气治理设施VOCs进出口检测报告 □ 其他佐证材料(材料名称: ) |
征集单位意见: (申请及佐证材料内容属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愿意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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